彼时夜色渐深,街坊邻里都已经闭门闭户,再过一会儿就是吹灯歇息的时候了。

    眼尖的白术立刻就察觉到了两道雪白的身影。

    她声音不小,回荡在空旷的巷子口,竟也没有吓跑两只小茸物。

    白狗像是闻到了熟悉的兰花味,前爪迟疑地在地上摸索几步,然后乌色的耳朵朝前一拢,雪白的尾巴一摇一摇地跑来。

    “哪儿呢,哪儿呢?”

    “都站在原地不要动,白狗见生人可能会吠叫。”

    徐长赢大步一跨,生生挡在激动的兰时面前,高大的身影如同天神般魁梧,估摸着不够兰时房内的梳妆匣大的白狗,立刻就被眼前人给吓住了。

    白狗小跑着,然后在距离徐长赢不到两臂的地方将将停下。

    它后腿并拢,随后端端正正地坐到男人面前,既不喊也不吠,乖得很。

    “夫君,没有吠诶。”

    “…”

    兰时狐疑地躲在徐长赢身后,双手紧紧拽着他的衣袍,只听到声音,还没见着生物。

    是有狗狗吗?好想摸摸看啊!

    身后跟着的俩小童见状,也没有出声,只是一并在后头,伸着头朝地上看。

    试问谁能拒绝一只会喘气,还会对着人吐舌头的纯白小雪球呢?

    正当一人一狗僵持不下之际,竹筐下,一道如婴孩啼哭般的叫声响起。

    “喵呜——”

    紧接着,又一道雪色身影小跑过来。

    比起白狗不同的是,白猫步履轻快,身子轻盈,犹如地面漫步,尽显高雅。

    隔了远了,乍一看还以为是白狗身上掉落的毛团成了精。

    柔软的身子走动时,那蓬松的大尾巴如同炸毛一般,可尽伶俐,惹得白术和卫二眼馋得很,就想上前去,狠狠地薅上两把。

    “喵呜——”

    白猫停在男人面前,跟一旁的白狗并排而立。

    “你们怎么在这里?快快回家去吧,别让主人担心了。”

    这时,兰时也不怕了,从徐长赢的身后探出头来,精致漂亮的单螺髻微微向下,寻着声源发问。

    她只虚虚地瞧见两团白影,以为是哪家贵人丢失的家宠。

    大兖朝养宠之风盛行,不止是富贵人家喜欢,就连寻常百姓家里,十个里面有四五个也会养。

    富贵人家养个热闹如意,百姓人家养个防盗捉鼠,各有各的乐趣,其中以纯色、白色的毛发最为罕见稀有。

    兰时将两只归为豪门贵府走丢的兽主子,却不知在徐长赢等人的眼里,这萌物虽毛发雪白,但细看下来却有些邋遢。

    柔顺的毛发有些干枯打结,原本粉嫩的肉爪子,也不知道是跑了多少个脏地方,惹得四脚黄泥。

    像是突然间找到了主心骨,两只萌物立刻直起身子,就要绕过眼前的庞然大物,去寻另一番天地。

    眼疾手快的徐长赢立马蹲下,一手一个地揽住它们。

    雪团子们也好似生了人性,见男人阻拦,也不生气,只是鼻腔里又发出哀鸣声,一声一声,直叫人心生可怜。

    “小姐,更深露重,要不我们还是先带它们回家吧,明天早上我再到附近人家问问,看看是不是有人丢了主子。”

    “是啊是啊,佛曰救生即修行啊。”

    也只能是这样了,得男主人点头,白术和卫二赶紧招呼着它们就要进屋去,可没料到两只宠儿竟如此喜爱夫人。

    夫人吃饭,要守在旁边。

    夫人浇花,要守在旁边。

    就连夫人就寝,如果没有人拦着,也能瞪着短腿就要往里间跑。

    好像一开始就已经闻花识主人那般,径直追着幽幽兰香,全然不顾家里还有一个脸黑到不行,后槽牙都快要咬碎的男主人。

    原以为很快就有人上门来接它们回去,兰时和白术一连在家中等了好几天,门也没出,也不见人来,她们还去了官府报备,也是没消息。

    “怎么办,你们两个怎么也是无家可归之人呢?如果当初没有开门带你们回家,可不是到现在都还在外面流浪…”

    时值盛夏,墙侧几株地锦[1]攀援而上,为小院增添了几分翠色。

    一佳人正斜斜卧于廊下,手边放着雪槛冰盘,里面放着新买来的时令水果,有嘉庆子[2]、乌梅和蒲萄[3],个头又大又甜,尝一口,满是冰凉。

    兰时一手抱猫,一手摸狗,嘴上说着埋汰,手上功夫却很诚实。

    “小姐,要不然,我们就聘了尺玉和乌耳吧,这些天我都跟它们相处出感情来了,实在不舍得再将它们送回去。”

    白术蹲坐在一旁的小凳子上,也伸手吃着冰盘里的嘉庆子。

    黑亮的大眼睛一闪一闪的,犹如过年时吃的那冰团芝麻圆子,水汪汪的光彩将眼睛都填满了。

    “唔——好吧,择日不如撞日,待会儿你去杂货铺里买一尾鱼,一小袋盐,再去肉铺买一根肉骨头,既然都是要聘的,今晚等夫君他们回来,就一同连乌耳也聘上!”

    “可不能厚此薄彼。”

    “汪——”

    乌耳比尺玉来得灵性多了,它很快就接受了自己的新名字,并及时汪的一声作出回应。

    逗得白术连忙拍拍手,应声之后,摸了把鼓囊的钱袋,头也不回地就跑出门去。

    这边,两人正为了晚上的“聘猫儿”“聘狗儿”忙活时,翰竹院里的某人也正愁着一档事儿。

    “我说你就去看看,走一趟又不亏,能给国公府嫡次子做伴读,也许还能教两手小世孙,岂不妙哉?”

    谢怀瑾双手抱臂,像没了骨头般地依倚靠在书架上,见眼前男子充耳不闻的样子,他郁闷地直叹气。

    “时宴兄都已经把木牌给你了,就代表他看上你的能力,愿意给你一次机会到国公府任教,这是多少人求都求不来的!”

    徐长赢见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,放下《礼记》,转过身去又换了一本《西京杂记》翻阅,“平常课业已经很满了,每日光是融会贯通夫子所教内容,已经耗费了我不少心力。”

    他还有一句话没说:以徐国公府的名气,要什么伴读夫子找不到。

    自己说到底只是一个小小的云州府解元,大兖朝整整五十州,光繁盛的汴梁,一瓦砖下去能砸倒一大片书生学子,满腹经纶、才华横溢之人比比皆是。

    这话谁都能说,就太学外舍头名徐长赢说不得!

    谢怀瑾拳头都硬了!

    他怎么会不清楚自己的同桌在才学上是有多厉害?要不是看在同窗份上,准敲他一脑壳!

    “但是,这可是徐时宴亲自邀请的你,机遇难得,成与不成,试了才知道——”

    不知道眼前人心中所想,谢怀瑾随即换了个方向,准备再继续做懒骨头靠着时,一道沙哑的声音适时打断了他。

    “咳咳咳——你个小子,可得小心点我的博古架,摔了上面的宝瓶我可提溜着你去找你爹赔钱呢!”

    奚仲景刚刚拿着他最新采买的话本,从外头进来,远远地就看到两道修长的身影,站在沉重的书架旁边。

    其中一个吊儿郎当打扮的少年还作势就要往古雅的博古架上倒,吓得他心脏扑通扑通跳。

    乖乖,上面都是他搜集了大半辈子的陶瓷玉器,还有他最喜欢的建窑茶盏,就连典藏版《话痨婢女权臣宠》的签名版也在上面!!

    “奚伯。”

    “奚伯!”

    见来人,徐长赢一个俯身拱手,谦礼之态让奚仲景觉着整个人都服服帖帖的,连带着刚刚被谢怀瑾气到的心都顺了下来。

    他不着痕迹地挤进两人中间,设法将心爱的博古架离那皮猴儿远一点。

    “老远就听到你们俩在这里叽叽咕咕地说话,还提到什么机遇难得?”

    奚仲景喜爱看话本,不管是市井风俗,还是人生百态,是妖魔神话,还是历史典故,他都喜欢。

    自然也就对街坊邻里口口相传的坊间传说,或者某个人的人生大事都很感兴趣。

    见老人问了,内心本就摇摆不定的徐长赢,也只好将来龙去脉都说了一遍。

    原来是这事儿。

    奚仲景捋着花白的胡子,感叹世间之小。

    怕他老人家不清楚外面的世道关系,谢怀瑾还见缝插针地补充了一下徐国公府的人物关系。

    只是很快,还没敲到徐长赢毛栗子的他,脑门先被一小老头儿给拍了。

    “去去去——老夫在外面闯荡的时候,还没你爹什么事呢,别当我是什么无知小儿。”

    忍无可忍,无需再忍!

    谢怀瑾摸着头,蹲到墙角暗自伤神去了,终于眼前只留下斯斯文文的徐长赢一人。

    “长赢啊,你要是信得过老夫,那这徐国公府就去一趟,不怕告诉你,时宴这小子也算是我看着长大,他的为人处事你尽可放心。”

    “这些日子,他经常来我这挑书,选的大部分都是你写的书册,依我看啊,缘分来了,可千万别往外挡。”

    奚仲景还絮絮叨叨地跟他说了很多,连利处弊端都一一帮他点了出来。

    带着满腹心事,徐长赢告别了二人,踏进温馨的小宅。

    “夫君,你快来帮我看看,我这聘书写的可有错?”

    他应声抬头,远远地就看到小院里的热闹景象。

    一个黄衣少女笑吟吟地站在桌前,肌肤胜雪,皓如凝脂,宛如一幅不用笔墨的生机美人画。

    “聘聘袅袅十三余,豆蔻梢头二月初”[4],少女拿着一张红纸,上面依稀用毛笔勾勒出几行字,正俏生生地望向自己,如梦似幻。

    她的脚边,正蹲着两个年纪相仿的小儿,各拿着零嘴,逗着眼前的毛团子。

    徐长赢轻轻一笑,缓缓走过去,越过中间“碍事”的逗猫逗狗二人组,不经意间同兰时站在一起。

    亲昵的肩膀微触,垂下的衣带也在晚风的帮助下逐渐缠绕。

    “真有些羡慕尺玉乌耳了,连我都还没有写过这聘书呢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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