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想让夫君担心,早在柳常德离开之时,兰时就已经跟白术吩咐过,先将此事隐瞒下来,不要告诉任何人。

    夫君目前还在书院上学,家里的大小事,已经耗费了他不少心神,况且对方自称是“御史府嫡少爷”,身份真假尚不能辨,多一个人知道也只是徒生烦恼罢了。

    抱着毛发柔软的尺玉,躺在榻上出神的兰时如是想着。

    可没想到,夫君他们竟突然回来了,门口破碎的兰花生了破绽,好在她和白术已提前对好话术,推到莫须有的马车身上,这才算是了了。

    “夫人…夫人?”

    兰时呆呆地回过神,惊觉屋内的三人一猫一狗都在看着自己,布绫下的黑眸徒然窜过一丝慌乱,幸好无人看见,“怎,怎么了?”

    “我们在说今天小姐做的卤梅水好喝得紧,比书院免费发的干梅泡水好喝多了。”

    “啊…喜欢的话我多做点,改天送到书院去,消暑生津。”

    兰时不由展颜一笑,如沐春风,和刚刚愣神的样子判若两人。

    徐长赢将某人的异常表现都看在眼里,他伸出筷子,夹起一块竹笋给她,“怎么今天总是心不在焉的,是有哪里不舒服?”

    “是啊小姐,从我们回来开始,你就一直恍恍惚惚,像是被勾了魂一般。”卫二正在对面和白术抢鸡腿吃,战况激烈之时还不忘插一嘴。

    “勾你个头,天天吃的这么多,我看啊书院庖子[1]应该都被你的大饭量给吓到了!”

    “你才饭量大呢!”

    …

    任凭二人抢夺的多么激烈,徐长赢愣是没有分出半点眼神,他不动声色地盯着兰时,眼底的保护欲和占有欲像是要冲破一切障碍,好将其捧在手心,纳入怀中。

    不说便不说吧,只要夫人没事就好。

    “别管他们,快吃。”

    于是乎,院内的景象就显得十分诡异且和谐。

    一对郎才女貌的佳人才子在一旁安安静静地吃饭,其中男子一直替女子夹着菜,像是生怕饿着一样,瓷碗堆得老高。

    一对稚气未脱的稚童,为了第二只鸡腿的去处争得昏天黑地,最后一个不小心,男童的筷子没夹稳,鸡腿掉落在地,竟便宜了默默窝在一旁的白毛狗子。

    男童气到叫起,廊下悠然看完一场“闹剧”的雪玉狸奴慵懒地转了个身,继而舔舐毛发,异常可爱。

    兰时说到做到,当天晚上就从杂物间里翻出一口大缸,用干净的井水清洗一遍,然后再在里面加入了所有的材料,不出两个时辰就熬制好了。

    最后再分批盛到小罐子里,吊在井内,想喝的时候随时拿出来,一丝凉气还在上头呢。

    第二天,徐长赢就带着满满一大盅卤梅水回太学。

    临走时,他还隐晦地问了下兰时最近家里有无异样,不出所料的还是被她挡了回来。

    家里的油盐快用没了,最开始随便在杂货铺子买的猫猫狗狗小零嘴,也快被家里的两只毛茸茸吃没了,兰时和白术准备上街采买一点,也算是顺便出门兜兜风。

    “门都锁好了吧?”

    “小姐放心,我还在墙上放了些碎瓷碎瓦,要是那些人还敢来,准让他吃些苦头!”

    兰时闻言,心稍稍安定了些,昨天晚上趁着白术睡着后,她又爬了起来,将贵重的细软收拾了一番。

    要是这几天又什么苗头不对,也好方便逃跑。

    毕竟这也不是第一次了,比起上阳县的时候,细软包袱好似又大了一圈。

    两人不敢走小路,挑的都是人多的大路,周围人声鼎沸,多得是摊贩大声叫卖,也让兰时心里重新拾回安定。

    先到粮油杂店里买好需要的东西,接着再到书肆买些练字用的竹纸,虽然兰时也知道自己的字一般,但不练更会退步。

    她的夫君可是解元,作为他名义上的“夫人”…最起码是这段时间的夫人,这字可不能太埋汰。

    “小姐,我们先到庆丰楼歇息会儿吧,猫肆离这还有些许距离。”

    没逛多久,两人便先到了庆丰楼休息,今儿白清周不在,店里只有王福守着。

    不过依旧是人来人来,座无虚席,其中,兰时提供的几道药膳可是支起了半边天。

    “兰小娘子,可好久没见你来了啊,今儿可得在我们这儿吃完饭再走,不然到时候白老板知道了,得责骂我了。”

    王福笑着走过来,原本憨厚的脸上铺满笑容,可跟几个月前的愁容样子大不相同了。

    “王掌柜客气了,实不相瞒,我苦夏,天气热了就不太喜欢出门。”

    王福一脸懂得懂得,招呼伙计就要给两人上冰镇的绿豆莲子汤。

    庆丰楼的绿豆莲子汤,用料扎实,甜度也够,一碗下去,爽俐的直叫人五指都忍不住舒展开。

    可好吃归好吃,王福无意间和她们吐槽着这绿豆汤,在庆丰楼的销售总是差点意思。

    绿豆莲子汤里面,除了有绿豆、莲子,还有冬瓜和薏苡仁,都不是些什么贵重玩意儿,所以白清周都下的很多。

    有时候,盛出一碗给客人,都能顶上一顿正餐了。

    附近的客人们都知道庆丰楼的绿豆粥好吃,可解渴不是解饿,如果不是穷困到需要用“粥”来吃饭的话,也就不多人会点它了。

    兰时坐在店里不一会儿,面前的绿豆汤还没吃完,就得出了结论。

    她浅笑着放下勺子,接着让白术唤来王福,“王掌柜,绿豆汤为什么不好卖,我已经知道原因了,等过几天,白老板在的时候,我亲自跟他说,保证有惊喜。”

    短短五个字,喜得王福顿时见牙不见眼。

    他像个要糖的小孩一样,追着兰时询问为何,全然不像是一个年过半百,在京城酒楼届叱咤风云的人物。

    可兰时也铁了心的什么也不说,嘴角翘的高,关子卖的老大,任凭他怎么讨也没讨出半个字。

    王福却也不生厌,直道会转达给白清周,让兰时届时一定记得来。

    告别了王福,两人来到了乌云盖雪。

    这是一间专门售卖猫猫用品的店铺,乌云盖雪是老板娘颜欢宜养的第一只猫咪的名字,所以就直接用它的名字来命名了。

    乌云盖雪猫如其名,是一只通体纯黑色的猫咪,只在肚皮深处有一层淡淡的白色,若不是十分亲近的人,根本看不到它展露肚皮的样子。

    “哟,小娘子又来了,上回拿走的猫薄荷可还好使?”

    兰时刚刚掀开门帘,店内的颜欢宜就注意到了,曼妙的身姿扭着,细瘦的腰好似轻轻一掐就断,十足十是个大美人。

    “还得多谢颜娘赠予的小鱼干,不然尺玉也不会这么快就与我熟悉起来。”

    兰时也不客气,平日在外面端着的架子一下子就放了下来,见店里客人有点多,便自顾自地寻了一处空凳坐下。

    白术一进屋,就被满堂的猫猫吸引去了注意力,蹲在一只花猫前,饶有兴致地看着它进食。

    长这么大,还没见过这么多只花色不一样的猫猫呢!

    “客气什么,有什么需要的尽管说,我都给你寻来。”

    颜欢宜拿着自用的茶壶,给兰时倒了杯茶水。

    两人交谈甚欢的样子,看上去还以为是相识多年的好友。

    实际不然。

    讲到与颜欢宜的相识,时间还得再往前倒那么些日子。

    某天中午,白术还在家中睡着,兰时则是酝酿了好些时辰,都没半点睡意。

    她起身,戴好锥帽布绫,打算就在附近走走。

    尺玉最近不知为何闹了性子,原本爱吃的肉末也吃得少了,听说东南方向,走大概四五条巷子,新开了一家猫肆,便想着去看看。

    她第一次去,不太认识路,走走停停,顺着温暖的阳光径直前行。

    街上人虽然不多,但好在都住了有些日子,邻里邻舍的几乎都混了个眼熟,基本上不太会出问题。

    走累了,便在一家茶馆门口休息,茶馆小二上茶之际,她突然感觉,好像裙摆处被什么东西轻轻碰了一下。

    兰时随即低头,朦胧的视野里什么也没有,心生奇怪。

    正当她用完茶水,抬脚准备离开时,一声“喵呜——”从脚底下传来。

    她顿时僵住,随后缓缓伸手下去试探,很快便摸到了一股毛茸茸的东西。

    “喵呜——”是猫。

    猫咪像是知道,眼前的人不是什么坏人。

    它用粉嫩的鼻子轻轻嗅着,像是从她身上闻到了类似于同类的味道,继而用柔软的脖颈,使劲蹭兰时细瘦的脚踝,生生像是要在她的脚下把自己打成结。

    “咪咪,你怎么在这儿呢?是不是跟家人走丢了?”

    见猫儿不怕生,还一个劲儿地蹭的欢,兰时欢喜地笑了笑,然后双手一揽,就将它抱起。

    “呀,你还是个黑皮儿呢,威风凛凛,像个小将军。”

    此时,茶馆小二也注意到了这边情况,几个碎步就走了过来,指着兰时怀中一脸依恋的猫儿,道:“这不是乌云盖雪吗?看来它这是不小心逃出家了啊。”

    “这位小哥,你是知道它家在哪儿吗?”

    见竟然有人认得这只猫,兰时连忙问他。

    小二点点头,嗯了一声:“知道,喏,就在那,瞧见没?那家乌云盖雪就是猫肆。”

    顺着小二手指指的方向,兰时果然看到那里有一杆旗帜正在迎风飘扬,上面大大的画着一只简笔画的猫猫头,生动可爱。

    朝小二道了声谢谢,留下几个铜板作为茶水钱,兰时抱着猫儿就朝旗杆处走去。

    “乌云盖雪?乌云盖雪——”

    巧的是,还没等兰时到那儿,一道妖娆的身影便从店内跑出来,娇媚女子身穿淡红长衫,豆绿色水袖俯身扫在地上,也不见心疼,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。

    听到有人在叫自己,乌云盖雪本尊也很给面子的喵了几声,作为应和。

    颜欢宜瞬间抬头,一下子就看到不远处站着一个清瘦的女子,女子怀中还抱着她最心爱的猫咪。

    一人一猫,像一副漂亮的写意山水画。

    颜欢宜见状挑了挑眉,双手交叉抱合,明艳的脸上满是打趣——

    “乌云盖雪,感情你这是嫌在我这儿住的一般,为自己找了一个新归宿啊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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